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1.“并有大地震,这样大的地震,是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表示教会的一切似乎都在震动、骚乱、倾覆,并被拖出天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可参看AR 331节);由于地震有轻有重,此处是最严重的那种,因为经上说“自从有人以来,这样大的地震未尝有过”,所以很明显,“地震”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都在震动、骚乱、倾覆,并被拖出天堂。经上还论到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的龙,说:
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经上以同样的方式论到公山羊(但以理书8:10-12)。主论到这个教会的结束,也说:
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在先知书,大地的震动、倾覆和摔下,以及与地震有关的其它事件也描述了教会的结束。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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