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10

710.启16:18

710.启16:18.“又有声音,闪电,雷轰”表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它们就在教会里那些陷入唯信,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 “声音,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6,530节),以及那里的相同事物明显可知。那些陷入与律法行为分离之信,因而陷入生活邪恶的人之所以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是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注目于死后的生活,先到地狱看看地狱什么样,后上天堂看看天堂什么样,停止任何恶行,好好思量它们。如果那时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世俗算什么?岂不是如同一场空?”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愿意了解它们,从它们当中退出。但是,他若确认唯信,心里就会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即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而施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这信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声称,邪恶并不定人的罪,得救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罪恶中,以它们为乐,直至生命的结束。这便是此处“声音,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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