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0.启16:18.“又有声音,闪电,雷轰”表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它们就在教会里那些陷入唯信,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 “声音,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6,530节),以及那里的相同事物明显可知。那些陷入与律法行为分离之信,因而陷入生活邪恶的人之所以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是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注目于死后的生活,先到地狱看看地狱什么样,后上天堂看看天堂什么样,停止任何恶行,好好思量它们。如果那时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世俗算什么?岂不是如同一场空?”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愿意了解它们,从它们当中退出。但是,他若确认唯信,心里就会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即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而施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这信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声称,邪恶并不定人的罪,得救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罪恶中,以它们为乐,直至生命的结束。这便是此处“声音,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224.“并我的新名”表示他们还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这从“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我要把我的新名写在他上面”是指他们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写在一个人上面”是指植入生活或生命(参看AE 222节),在此是指植入来自仁的信,因为写给该教会天使的信论述了这信(参看AE 203节);植入这信是指从心里承认。“主的新名”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这本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论述了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和那些将不在其中的人,没有论述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教会的相继状态(参看AE 5节);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就是所有将承认主的神性人身的人。因此,《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7节)末尾说:“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即:神性本身,神性人身和发出的神性,这是一个来自天堂的奥秘,被揭示给那些将要在圣耶路撒冷的人。”这就是“主的新名”,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这个真理以前在教会不被承认。至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主的名”和“耶稣基督的名”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6, 102, 133, 148节);所表示的是主的神性人身(AE 26, 102节)。“耶和华的名”之所以表示这神性人身,是因为在圣言中,“名”表示一个状态和一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148节);一切事物在天上和地上被创造和制作所藉由的神性品质就是主的神性人身;如经上在约翰福音所说的: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0, 14)
由此可见为何“耶和华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主自己在约翰福音说明,在圣言中,“耶和华的名”表示这神性人身: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荣耀”是指作成神性。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人们;我已让他们认识你的名,还要让它被认识。(约翰福音17: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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