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0.启16:18.“又有声音,闪电,雷轰”表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它们就在教会里那些陷入唯信,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 “声音,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6,530节),以及那里的相同事物明显可知。那些陷入与律法行为分离之信,因而陷入生活邪恶的人之所以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是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注目于死后的生活,先到地狱看看地狱什么样,后上天堂看看天堂什么样,停止任何恶行,好好思量它们。如果那时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世俗算什么?岂不是如同一场空?”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愿意了解它们,从它们当中退出。但是,他若确认唯信,心里就会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即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而施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这信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声称,邪恶并不定人的罪,得救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罪恶中,以它们为乐,直至生命的结束。这便是此处“声音,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812.启19:7.“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灵魂和内心的欢喜,因而对主的赞颂,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欢喜快乐”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欢喜。灵魂的欢喜是理解或认知的欢喜,或出于信之真理的欢喜;内心的欢喜是是意愿的欢喜,或出于爱之良善的欢喜。这二者都被提及是由于圣言每个细节中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并称谢一切真理皆来自主(629节);也承认主是天地之神(693节);在此之所以表示荣耀,是因为这涉及这二者。“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今后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可以实现了。所表示的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269,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才会实现,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之所以为教会,是由于主与教会的婚姻;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还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或新娘(参看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时,就会有主与教会的完满婚姻;因为那时,父神和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父就不再为了子的缘故被靠近;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为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之人里面,根本不在那些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和内心上简单者会这么做;而鲜有学识渊博者这样做。此外,一个妻子不可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可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这一位神里面,并且这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这种婚姻才能实现,因为在巴比伦人像非利士人,就是那些信奉唯信的人一样,通过最后审判在灵界被分离出去之前,这种婚姻不可能完全实现的;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故此处才说“今后”。教会与主存在一个婚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岂能哀恸呢?(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五个预备好的,同新郎进入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说的是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明显可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 25:13)
在另一处说: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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