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10.启16:18.“又有声音,闪电,雷轰”表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它们就在教会里那些陷入唯信,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 “声音,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6,530节),以及那里的相同事物明显可知。那些陷入与律法行为分离之信,因而陷入生活邪恶的人之所以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是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注目于死后的生活,先到地狱看看地狱什么样,后上天堂看看天堂什么样,停止任何恶行,好好思量它们。如果那时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世俗算什么?岂不是如同一场空?”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愿意了解它们,从它们当中退出。但是,他若确认唯信,心里就会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即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而施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这信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声称,邪恶并不定人的罪,得救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罪恶中,以它们为乐,直至生命的结束。这便是此处“声音,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44.“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表圣言方面的主,该教会来自祂。从圣言可知,主自称“神的儿子”,以及“人子”;祂所说的“神的儿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祂自己,“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祂自己。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9-28节)已经充分证明了;该书引圣言作了充分的证明,故此处无需赘述。主因作为圣言在约翰面前展现祂自己,因而为他所见,故被称为“人子”。祂之所以作为圣言展现祂自己,是因为此处论述的是新教会,它是一个来自圣言并照对圣言的理解而立的新教会。教会来自圣言,并且它对圣言的理解如何,教会就如何,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一书。由于教会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所以约翰便看见人子站在灯台的中间。“中间”表在至内层,凡在周围或外面的事物皆从这至内层得其本质,在此则指它们的光或聪明。至内层是周围或外面事物的全部,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多有说明。它就像中间的光源和火焰,周围的一切皆从其获得光和热。
在以下圣言经文中,“中间”具有同样的含义:
锡安的居民哪,当喊叫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乃为至大。(以赛亚书12:6)
神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神殿中施行慈爱。(诗篇48:9)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行审判。(诗篇82:1)
通过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抽象而言,即真理本身被称为“诸神”。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就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耶和华的名”就是全部神性,“在中间”就是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全部中。在圣言论述邪恶的许多经文中,如以赛亚书(24:13);耶利米书(23:9);诗篇(5:9);耶利米书(9:4-5);诗篇(36:1;55:4;62:4),“中间”也表至内层,因而表全部。引用这些经文,为要阐明“灯台中间”表在至内层,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来自这至内层,因为教会及其一切事物皆通过圣言来自主。“灯台”表新教会(参看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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