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10

710.启16:18

710.启16:18.“又有声音,闪电,雷轰”表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它们就在教会里那些陷入唯信,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之人当中,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 “声音,闪电,雷轰”表示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虚假的论据,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6,530节),以及那里的相同事物明显可知。那些陷入与律法行为分离之信,因而陷入生活邪恶的人之所以不肯反省自己里面的邪恶,是因为他们即使知道这些邪恶,也不愿从中退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验教导这一点;事实上,邪恶就是快乐,因为它们是爱,没有人愿意从快乐中退出,除非他注目于死后的生活,先到地狱看看地狱什么样,后上天堂看看天堂什么样,停止任何恶行,好好思量它们。如果那时他还仰望主,并思想:“与永恒相比,世俗算什么?岂不是如同一场空?”那么,他就能反省自己的邪恶,愿意了解它们,从它们当中退出。但是,他若确认唯信,心里就会说,我们的神学信仰,即父神为了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的儿子而施怜悯,只要我怀着某种信心祈求这信,这信就会成就一切;于是,他不反省自己里面的任何邪恶;他还出于这信声称,邪恶并不定人的罪,得救在于纯粹的怜悯等等;因此,他留在自己的罪恶中,以它们为乐,直至生命的结束。这便是此处“声音,闪电,雷轰”所表示的推理,对真理的歪曲和出于邪恶之虚假的论据。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