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9.“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主就这样显明,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被摧毁,现在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出来”表示从主出于天堂至内层的显明;“大声音”表示显明;“天上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灵流便由此而来(669节)。经上之所以说“从宝座上出来”,是因为“宝座”表示天堂,同样表示审判;“宝座”表示天堂(221,222节),表示审判(229节);这是因为主现已显明,教会的一切事物都已荒废,因而它的终结已经到来;审判将在教会终结之际施行;所以,经上才说最后一位天使“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倒他的香瓶”。“成了”表示完结了;也就是说,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被毁灭了(参看676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