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0614.“耶和华在云中降临,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表圣言所取的外在形式,神性就存在于这外在形式中。这从“云”和“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云”是指圣言的字义,因而是指它的外在意义(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以及4060, 4391, 5922, 6343e, 6752, 8106, 8781, 9430, 10574节);“和摩西一同站在那里”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存在于它里面的神性。耶和华之所以在云中向摩西显现,是因为在本章,摩西代表接受内在之物的圣言的外在形式,如前所述(10607节);事实上,主照各人的品质向各人显现(6832, 8814, 8819, 9434, 10551节)。
必须在此简要说明何为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何为不接受内在之物的外在形式。在圣言里面有一种外在意义,一种内在意义,还有一种至内在的意义。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其性质就如在字义中所看到的。外在意义是属世的,因为它适合世人的理解,世人在一个属世层面上进行思考。然而,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灵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灵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一个属灵层面上进行思考。但至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是属天的,因为它适合主的属天国度中的天使的理解;那里的天使在高于属灵层面的一个层面上进行思考。由于圣言具有这种性质,故可推知,这一个事物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另一个事物里面,即至内在之物存在于内在之物里面,内在之物存在于外在之物里面。一切事物由此都被联结在一起,一种流注照着这种联结发生;它们还一个从另一个那里获得自己的持续存在。由此明显可知,内在事物按次序存在于外在事物里面的方式,与在先之物相继存在于在后之物里面,或目的存在于原因里面,原因存在于结果里面,或就人而言,意愿存在于思维里面,思维存在于言语里面的大致相同。
因此,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自己的心智里面看到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的神圣时,就他而言,这些所取的外在形式就包含内在之物;这种神圣来自一个内在源头,因为它来源于天堂。摩西在此代表所代表的,就是这种外在形式。但当一个人具有这种品性,即他在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事物里面看不到任何神圣时,就他而言,外在形式就与内在之物分离了;以色列民族就处于这种外在形式(参看1039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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