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通过在祂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从“犹大支派”和“大卫的根”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支派”是指整体上的一切良善,因为以色列的一切支派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对此,参看前文AE 39节);“犹大”或他的支派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也可参看前文AE 119节;以及《属天的奥秘》,3654, 3881, 5583, 5603, 5782, 6363节);因此,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犹大支派”表示神性良善。“大卫的根”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205节)。因此,“来自犹大支派,大卫的根”表示在主的人身中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就其字义而言,经上主要使用两种表达方式,或说主要论及两种事物,其中一种涉及良善,另一种涉及真理;但就其内义或灵义而言,这两者合而为一,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e, 288b节);原因在于,在天堂,良善和真理不是二,乃为一,因为那里的一切真理都属于良善。在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大卫的根”,因为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祂,正如一切事物都从它们的根而存在并持续存在;由于同样的原因,在以赛亚书,祂还被称为“耶西的根”:
到那日,耶西的根立作万民的大旗,列族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此处“耶西”是指大卫,因为他是大卫的父亲。
10055.“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表源于神性之爱的一切事物。这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的含义清楚可知。“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指它源于神性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它表示神性之爱。“火”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7324节);就论述耶和华或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表示神性之爱(参看6832, 6834, 6849节)。燔祭之所以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因为神性取得人身,通过这人身与地狱争战并征服它们,同时将它与神性合一,好拯救人类,祂如此行是出于纯粹的爱。这种合一由“燔祭”来表示(参看10042, 100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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