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08

708.启16:17

708.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空中”表流注从主进入改革宗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总体上的一切事物里面。“第七位天使倒香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空(气)”(air)表示觉察和思维、因而其信仰的一切事物;因而还表示那里所有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总体性质;因为“空气”表示他们的呼吸;而呼吸对应于理解或认知,因而对于觉察与思维,也对应于信仰;因为信仰照着对理解或认知的觉察而属于思维。这种对应是存在的,在灵界,人人都照其信仰而呼吸,这一事实在《圣爱与圣智》第五章有充分说明。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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