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07

707.启16:16

707.启16:16.“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表虚假与真理争战的状态和摧毁新教会的意图,皆源于对统治和优越感之爱。“聚集在一个地方”,在此争战,表示煽动以虚假与真理争战。这是争战的状态,因为“地方”表示事物的状态。这是出于摧毁新教会的意图,因为所表示的是新旧教会之间的争战,争战目的在于摧毁。下文将说明,“哈米吉多顿”表示什么。之前经上一直在说:
龙去与妇人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还有:
又允许从海中上来的兽与圣徒争战。 (启示录13:7)
在本章:
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鬼魔的灵出去到大地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启示录16:13,14)。
此处论述的,就是这争战本身,不过,没有描述争战的过程,只提到“哈米吉多顿”所表示的它的状态。
“哈米吉多顿”(Armageddon)表示天上对荣耀、统治和优越之爱;在希伯来语,“哈米”(Aram或Arom)表示高傲;在古希伯来语,“米吉多”(Megiddo)表示源于高傲的爱,这一点从它在阿拉伯语中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在撒迦利亚书(12:11),“米吉多谷之哈达临门”(Hadadrimmon in the valley of Megiddo)所表相同。那一章还论述了主的到来,那时犹太教会的终结和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的开始,并论述了这些教会之间的冲突;正因如此,那一章多次提及“那日”;“那日”表示主的到来,如前所述(704节)。为明白这一点,我引用以下经文:
那日,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作一块重石头。到那日,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颠狂击打骑马的。那日,我必使犹大的族长如火盆在木柴中。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叫那些被赶出的可以在他们当中。那日,我必设法灭绝来攻击耶路撒冷的众民族。(撒迦利亚书12:3,4,6,8,9)
最后说:
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哀哭,如米吉多谷之哈达临门的哀哭。(撒迦利亚书12:11)
在接下来的一章:
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那日,先知必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骗人。(撒迦利亚书13:1,4)
“那日”表示主的到来,那时旧教会的终结和新教会的开始,如前所述。不过,该先知书的这一章和接下来两章中的一系列事物若不藉着灵义被揭示出来,就无法明白“米吉多谷”表示什么。这一切已经向我揭开,故将在此予以阐述,不过只能简明扼要地阐述出来。撒迦利亚书第十二章在灵义上描述的是:主即将形成一个新的教会(1节);那时,旧教会中将不再有任何教义事物,因此他们将逃避它(2,3节);除了在那些处于圣言并属于新教会的人当中外,对真理的理解将不复存在(4节);这些人将学习来自主的教义的良善(5节);然后主凭圣言的真理摧毁一切虚假,以免新教会的教义教导其它东西,而不是真理(6,7节);那时,该教会将处于有关主的教义(8节);祂将要摧毁违背该教义的所有人和物(9节);然后将会有一个来自主的新教会(10节);教会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将处于悲哀中(11-14节)。这些是第十二章在灵义上的内容。
第十三章的内容是这些:圣言将为了新教会,并且将向他们打开(1节);教义和敬拜的虚假将完全被毁灭(2,3节);旧的预言和教义的教导要止息,不再有教义的虚假(4,5节);那些在旧教会的人将因意图驱散信主之人而杀害主(6,7节);凡属这荒废教会的人都将灭亡,那些属新教会的人将被主洁净和教导(8,9节)。这些是第十三章在灵义上的内容。
第十四章的内容是这些:主与邪恶的争战,以及它们被驱散(1-5节);然后,将不再有真理,但将有源于主的神性真理(6,7节);神性真理将从主发出(8,9节);真理将在新教会中增多,那里将不会有任何邪恶的虚假(10,11节);凡与这些真理对抗的,都会将自己交给各种虚假(12节);那将是教会一切事物的毁灭(13-15节);那时,他们将接近对主的敬拜,甚至通过外在属世的外邦人(16-19节);那时将有源于仁之善的聪明,敬拜将出于仁之善(20-21节)。这些就是撒迦利亚书12-14这三章在灵义上的内容,之所以被揭示出来,是因为它们还论述了旧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新教会的最初状态。由于经上说“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故明显可知,该先知书所说的事同样涉及当今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新教会的最初状态。“哈米吉多顿”表示对荣耀、统治和优越之爱,如前所述;因为争战由此而来,撒迦利亚书(12:11-14)所描述的悲哀就来自并因为这爱。“米吉多”(列王纪下23:29-30;历代志下35:20-24)也所表相同,不过是在灵义上相同。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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