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06

706.“免得赤身而

706.“免得赤身而行,叫他们见他羞耻”表免得他们与那些未处于真理的人同在,也免得他们的地狱之爱显现出来。“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的生活。赤身的“羞耻”或私处表示污秽的爱,也就是地狱之爱;经上说“免得叫他们见羞耻”,故表示免得这些爱显现出来。“赤身”表示对真理的无知,“赤身的羞耻”表示地狱之爱(参看213节)。这些话是对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说的,好叫他们学习并留在真理中,因为没有真理,他们所具有的先天邪恶,也就是地狱之爱,无法被除去。诚然,缺乏真理的人可以活得像个基督徒,但这只是在世人面前,在天使面前却不是这样。他们要学习的真理涉及主,涉及他们要照之生活的戒律。

诠释启示录 #551

551.“愿意死,死

551.“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于属灵生命的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却是徒劳。这从“死”和“死却逃避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死”在此是指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死却逃避他们”是指他们不能摧毁,因而他们的渴望是徒劳的。“死”在此表示摧毁感知良善的官能,但前面的“死”表示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因为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理解力的生命是理解真理的官能,意愿的生命是感知良善的官能;因此,“死”表示这一种或那一种生命的丧失。在第一个例子中,“死”表示理解真理的官能的丧失,在第二个例子中,表示感知良善的官能的丧失,因为前文论述了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这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对此,参看AE 238, 288b, 484节)。这清楚表明,“死”在此表示剥夺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为何经上用了两种几乎相同的表达方式,又为何“要求死”论及那些属于理解力的事物,“愿意死”论及那些属于意愿的事物。由于适合人的属灵生命由这两种官能构成,所以这句话也表示他们渴望摧毁属灵生命。此外,感知良善的官能和理解真理的官能一样,也被赐给了每个人,因为真理爱良善,良善爱真理;因此,它们不断渴望结合,并且像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结合。当它们结合时,理解力出于对思考真理的情感而思考真理,然后理解力也看到真理,意愿则感知到它。出于意愿的情感感知真理就是感知良善,因为当人意愿真理,或受它影响时,也就是说,当他爱真理时,真理就变成良善;因此,凡被爱的,都被称为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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