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5.启16:15.“看哪,我来像贼一样;那儆醒,看守衣服的,有福了”表主的到来,以及那时那些仰望主,坚定不移地照其诫命,也就是圣言的真理生活之人当中的天堂。“像贼一样来”当论及主时,表示祂的降临,那时那些生活良善会拥有天堂,那些生活邪恶的人拥有地狱(参看164节)。凡接受永生的人都被称为“有福”(639节)。“儆醒”表示过属灵的生活,也就是处于真理,照真理生活,并仰望主(158节);“看守衣服”表示坚持留在真理中,直到生命结束;因为“衣服”表示包裹的真理(166,212,328节),因而表示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因为这些就是真理。这些事照次序是由前面的事造成的;因为前面的事涉及主的降临和新教会,还涉及那些属旧教会的人对新教会的攻击。由于冲突即将发生,故那些处于出自圣言真理的人被告诫要坚持留在真理中,免得他们在争战中败下阵来,如下一节所述。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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