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4.“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激动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之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施行奇事”就是作证并证明某事是真的(参看598,599节),在此表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表示那些主要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在此表示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的人;因为“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483节)。“地”表示教会(285节);“世界”同样表示教会(551节)。“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煽动他们去战斗或攻击;“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反对真理、真理反对虚假的争战(500,586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是因为经上称这是“神全能者的大日”,这个日子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的新教会;很快会看到,这就是“大日”的含义。经上说“鬼魔的灵”要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表示对歪曲真理和出于虚假推理的欲望(703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表示“龙”、“兽”和“假先知”(如前所述,701,702节)所表示的那些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激动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之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
“神全能者的大日”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的新教会,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到那日,惟独耶和华被尊崇。(以赛亚书2:11)
到那日,以色列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到那日,列族要寻求耶西的根,祂的安息必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7,9)
到那日,他们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以赛亚书25:9)
我的百姓必知道我的名,到那日,他们必知道说这话的就是我,看哪,是我。(以赛亚书52:6)
哀哉,耶和华的大日,无日可比。(耶利米书30:7)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耶和华的城必建造。(耶利米书31:27,31,38)
当那日子,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耶利米书33:15)
使他们当耶和华的日子在阵上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当那日,大君米迦勒必起来,站在他本国子民面前。当那日,凡发现记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就是我丈夫的意思)。当那日,我必与他们立约。那日,我必垂听。(何西阿书2:16,18,21)
看哪,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以利亚。(玛拉基书4:5)
当那日,耶和华如群羊拯救祂的百姓。(撒迦利亚书9:16);
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8)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到来。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那日,必有大扰乱。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撒迦利亚书14:1,4,6-9,13,20-21)
此外还有很多地方提到“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来自祂的新教会(如以赛亚书4:2; 19:16, 18, 21, 24; 20:6; 22:20; 25:9; 28:5; 29:18; 30:25-26; 31:7;耶利米书3:16-18; 23:5-7, 12, 20; 50:4, 20, 27;以西结书24:26, 27; 29:21; 34:11-12; 36:33;何西阿书3:5; 6:1, 2;约珥书2:29; 3:1, 14, 18;俄巴底亚书1: 15;阿摩司书9:11, 13;弥迦书4:6;哈巴谷书3:2;西番雅书3:11, 16, 19, 20;撒迦利亚书2:11;诗篇72:7, 8)。那日还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约珥书1:15; 2:1-2, 11;阿摩司书5:13, 18, 20;西番雅书1:7, 14; 2:2-3;撒迦利亚书14:1等)。由于时代的末了(经上译为世界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终结,在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开始之时发生,所以在许多经文中,“耶和会的日子”也表示前教会的终结,经上说那时将有谣言、扰乱和战争,这些经文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5节)中被引用。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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