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4.“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激动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之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施行奇事”就是作证并证明某事是真的(参看598,599节),在此表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表示那些主要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在此表示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的人;因为“众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483节)。“地”表示教会(285节);“世界”同样表示教会(551节)。“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煽动他们去战斗或攻击;“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反对真理、真理反对虚假的争战(500,586节)。这句话之所以表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是因为经上称这是“神全能者的大日”,这个日子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的新教会;很快会看到,这就是“大日”的含义。经上说“鬼魔的灵”要这样做,是因为他们表示对歪曲真理和出于虚假推理的欲望(703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表示“龙”、“兽”和“假先知”(如前所述,701,702节)所表示的那些人证明他们的虚假是真理,激动整个教会中所有陷入这些虚假之人攻击新教会的真理。
“神全能者的大日”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的新教会,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到那日,惟独耶和华被尊崇。(以赛亚书2:11)
到那日,以色列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到那日,列族要寻求耶西的根,祂的安息必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0)
当那日,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7,9)
到那日,他们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以赛亚书25:9)
我的百姓必知道我的名,到那日,他们必知道说这话的就是我,看哪,是我。(以赛亚书52:6)
哀哉,耶和华的大日,无日可比。(耶利米书30:7)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另立新约,耶和华的城必建造。(耶利米书31:27,31,38)
当那日子,我必使大卫公义的苗裔长起来。(耶利米书33:15)
使他们当耶和华的日子在阵上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当那日,大君米迦勒必起来,站在他本国子民面前。当那日,凡发现记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就是我丈夫的意思)。当那日,我必与他们立约。那日,我必垂听。(何西阿书2:16,18,21)
看哪,耶和华的大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以利亚。(玛拉基书4:5)
当那日,耶和华如群羊拯救祂的百姓。(撒迦利亚书9:16);
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撒迦利亚书12:8)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到来。那日,必是耶和华所知道的。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那日,必有大扰乱。当那日,马的铃铛上必有归耶和华为圣的这句。(撒迦利亚书14:1,4,6-9,13,20-21)
此外还有很多地方提到“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到来,和那时来自祂的新教会(如以赛亚书4:2; 19:16, 18, 21, 24; 20:6; 22:20; 25:9; 28:5; 29:18; 30:25-26; 31:7;耶利米书3:16-18; 23:5-7, 12, 20; 50:4, 20, 27;以西结书24:26, 27; 29:21; 34:11-12; 36:33;何西阿书3:5; 6:1, 2;约珥书2:29; 3:1, 14, 18;俄巴底亚书1: 15;阿摩司书9:11, 13;弥迦书4:6;哈巴谷书3:2;西番雅书3:11, 16, 19, 20;撒迦利亚书2:11;诗篇72:7, 8)。那日还被称为“耶和华的日子”(约珥书1:15; 2:1-2, 11;阿摩司书5:13, 18, 20;西番雅书1:7, 14; 2:2-3;撒迦利亚书14:1等)。由于时代的末了(经上译为世界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终结,在主的到来和新教会的开始之时发生,所以在许多经文中,“耶和会的日子”也表示前教会的终结,经上说那时将有谣言、扰乱和战争,这些经文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4-5节)中被引用。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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