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启16:13.“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表出于建立在神性的三位格三一体教义和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教义上的神学所觉察到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讨论(453,574节)。“龙”表示对三位神和唯信称义的承认,以及由此导致的教会的毁灭(537节)。此处所指的“海中上来的兽”表示那些外在教会中的人,他们就处于这种承认和信仰(567,576,577,601节)。“假先知”表示内在教会的人,他们通过这些教义教导神学;经上之前一直未提及“假先知”,但现在“从地中上来的兽”被称为“假先知”(594节)。由于所有这些事以“龙”、“从海中上来的兽”和“假先知”(也就是此处“从地中上来的兽”)来表示,故可知,“我又看见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表示出于建立在神性的三位格三一体教义和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教义上的神学所觉察到的。“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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