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8.“并不悔改所行的”表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如前所述(693节),“所行的”或“行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641节)。按照字义,是“疼痛”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将他们从其虚假和邪恶中驱离,因为这些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所行的”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自己的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之所以说此处“所行的”或“行为”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是因为信之虚假在先,生活的邪恶随后而来。事实上,邪恶不定有信之人的罪,这就是一个信之虚假;结果,人活得高枕无忧,不用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实践悔改的行为。若人说服自己相信行为无助于救恩,唯信而无需行为就得救,情形也一样。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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