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8.“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不悔改”表示不退出或离开,如前所述(AR 693节),“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AR 641节)。按照字义,是“痛苦”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迫使他们放弃虚假和邪恶,因为他们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他们的作为”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从他们的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中退出。我们说,“作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随之而来的生活邪恶;我们这样说,是因为信之虚假先发生,生活的邪恶紧随其后。事实上,这是一个信之虚假,即:邪恶不定拥有信仰之人的罪;因此,人过着高枕无忧的生活,不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做悔改的工作。如果他说服自己相信,作为对救赎毫无贡献,有贡献的是没有作为的唯信,结果也是一样的。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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