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8.“并不悔改所行的”表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如前所述(693节),“所行的”或“行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641节)。按照字义,是“疼痛”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将他们从其虚假和邪恶中驱离,因为这些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所行的”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自己的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之所以说此处“所行的”或“行为”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是因为信之虚假在先,生活的邪恶随后而来。事实上,邪恶不定有信之人的罪,这就是一个信之虚假;结果,人活得高枕无忧,不用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实践悔改的行为。若人说服自己相信行为无助于救恩,唯信而无需行为就得救,情形也一样。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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