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6.“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他们不能承受真理。这疼痛不是指出于虚假的疼痛,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疼痛,而是指出于真理的疼痛,因而是指他们无法承认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从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以言语,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以承认来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从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处没有出现,不过,我被恩准从灵界经历得知这一点;在灵界,若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不肯听从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还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咬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疼痛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承受真理。作为说话的器官,“舌头”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282节)。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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