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6

696.“他们因疼痛

696.“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他们不能承受真理。这疼痛不是指出于虚假的疼痛,因为这些虚假不会给他们带来任何疼痛,而是指出于真理的疼痛,因而是指他们无法承认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会听从真理,“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承认,因为舌头以言语,从属灵的角度来说,以承认来服务于思维;“咬舌头”表示阻止思维听从真理。这就是“咬舌头”的含义,这一点无法从圣言中得到证实,因为这句话在别处没有出现,不过,我被恩准从灵界经历得知这一点;在灵界,若有人谈论信之真理,那些不肯听从真理的灵人就会用牙齿咬住舌头,还咬住嘴唇,并诱使其他人也用牙齿咬舌头和嘴唇,甚至到了疼痛的地步。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不能承受真理。作为说话的器官,“舌头”表示思维和承认,也表示真理的教义(参看282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7

Life17.主在约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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