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5.“兽的国就黑暗了”表只显现出虚假。“黑暗”表示虚假,因为“光明”表示真理;“黑暗”(darkness)表示邪恶所藉的虚假,“幽暗”(thick darkness)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413节)。因此,“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只显现出虚假。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歪曲整部圣言(参看136,610节)。他们并未处于任何真理(489,501,653节),而是陷入纯粹的虚假(563,597,602节)。不过,其信之虚假在他们自己面前的确不像黑暗,也就是说,不像虚假;相反,经他们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这些虚假仿佛清澈透明,也就是如同真理;但从揭露一切事物的天堂之光观之,它们就像黑暗。正因如此,当天堂之光流入他们在地狱的洞穴时,这黑暗黑到他们看不见彼此;因此,一切地狱都被关闭,免得留下缝隙;于是,他们便处在自己的光中。之所以在他们自己看来,他们似乎处于光明,而非黑暗,尽管他们陷入虚假,是因为他们的虚假经确认之后,在他们看来如同真理,因而带给他们光明;但这是诸如确认虚假之光的愚昧之光。这光对应于猫头鹰和蝙蝠的视觉之光,它们的视觉以黑暗为光明,以光明为黑暗,甚至视为太阳本身为幽暗。那些在世时确认虚假,到了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地步的人,死后就会有这种眼睛。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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