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4.启16:10.“第五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兽的宝座上”表流注由主那里进入他们的信里面。“天使倒香瓶”在此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兽的宝座”表示唯信掌权的地方;“宝座”表示王国,“兽”表示唯信(567,576,577,594,601,660节)。当涉及邪恶与虚假的统治时,经上也会提及“宝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那兽。(启示录13:2)
我知道你的行为,也知道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启示录2:13)
我观看,直到宝座被扔下来,亘古常在者安坐。(但以理书7:9)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除灭列族之国的势力。(哈该书2:22)
路西弗曾说,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众星以上。(以赛亚书14:13等)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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