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3

693.“并不悔改将

693.“并不悔改将荣耀归给祂”表因此他们无法以任何信来接受主甚至就其人身而言,也是天地之神,尽管圣言教导了这一点。“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邪恶,而是居于其中;“不将荣耀归给祂”表示不以信来接受主就是天地之神,因为这就是“将荣耀归给祂”。主是天地之神,祂自己在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13:3;17:2,3)中公开教导了这一点;还教导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12:45; 14:6-11; 16:15等);此外,教会的教义教导,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和身体那样结合为一个位格。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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