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诠释启示录 #995

995.启16:12

995.启16:12.“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表示在理性事物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幼发拉底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面经常所说的;“幼发拉底河”是指理性层(对此,参看AE 569节),它凭人从理性层所拥有的聪明而被称为“大河”,因为“河”表示聪明(参看AE 518节)。属世人的一切聪明都来自他的理性层,因为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它因是媒介,故首先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并把它传到属世层。由此可推知,在被称为属灵人的属灵心智能被打开,然后流注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之前,理性层必须先得到培育;这是通过系属世和道德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圣言的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完成的。理性心智通过这些从下面被打开。不过,一旦属灵心智被打开,流注由此发生,理性心智就从上面被打开;这样,理性层就作为一个媒介提供一个通道;然后,包含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的属世心智通过这个通道而从属于属灵心智,进而从属于天堂和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来自主。其原因在于,它是从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爱,因而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良善来自主,真理在天堂和教会中。由此可推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对主之爱。这就是为何除了只承认主,也就是承认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的人外,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愉悦,快乐,祝福和喜悦。靠近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父,或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圣灵,认为这些不在主里面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

纯正的婚姻尤其存在于第三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唯独承认祂是神,并遵行祂的诫命。对他们来说,遵行诫命就是爱主。对他们来说,主的诫命就是真理,他们以真理来接受主。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有结合;事实上,他们在主里面,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主也在他们里面,因为主在真理里面。这就是天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该婚姻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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