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7.“必须快发生的事”表示肯定发生的事。这从“必须发生的事”和“快”的含义清楚可知:“必须发生的事”是指必然会发生的事;“快”是指肯定和完全(《属天的奥秘》,5284, 6783节)。那些根据字义来看待圣言中的一切的人只知道“快”表示很快;因而在此处,《启示录》预言的事将很快发生。因此,他们还想知道为什么在最后的审判发生之前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但那些知道圣言内义的人不理解“快”,只明白肯定。他们之所以明白“快”表示肯定,是因为快意味着时间,而时间属于自然界;也就是说,快是一个属世的,而非属灵的词语;在圣言中,一切属世的词语都表示与它们相对应的属灵事物;因为圣言内在是属灵的,在字面上则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快”表示肯定。时间属于自然界,在灵义上表示生命的状态,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HH 162–1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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