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4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所有人与主的结合。这从“香的烟”、“圣徒的祈祷”、“天使”和“神面前”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的烟”是指属灵良善的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圣徒的祈祷”是指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的人同在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3节);“天使”是指天堂(AE 490节),故“从天使的手中”表示通过天堂;“神面前”是指与主结合(参看AE 462, 477, 488节)。因此,“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示通过天堂所实现的所有人与主的结合。“香的烟”表示来自属灵良善的真理,因为烟所来自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点燃乳香的“火”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从那香升起的“烟”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一切真理都从良善发出。这就是为何“烟”成为代表;因其芳香和甜味而悦人的“香的烟”代表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芳香和甜味”表示悦人并可接受之物(参看AE 324a节)。在摩西五经中,“烟”具有相同的含义:
利未人要把烟放在你鼻孔,把全燔祭献在你的坛上。(申命记33:10)
“利未人”表示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些真理由“烟”来表示,“属天良善”由“全燔祭”来表示。香的烟也被称为“香云”(以西结书8:11)。因此,“烟”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如以赛亚书34:10; 约珥书2:30; 那鸿书2:13; 诗篇18:8; 37:20);因为产生这烟的火表示爱之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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