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46.“也就是你们的弟兄”表示和关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爱之良善。“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天堂只有属灵的亲密关系和兄弟情谊。事实上,那里的人不是因出生或血缘关系而成为弟兄;此外,那些在世上为弟兄的人在那里不认识彼此,而是每个人都从爱之良善来看待另一个人;那些结合最紧密的人视彼此为弟兄,并照着他们通过良善的结合而视其他人为亲朋好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此外,这也是主所教导的,经上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马太福音12:47-50)
路加福音: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19–21)
马太福音: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主里的弟兄”。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如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属灵的亲属关系联系在一起,属灵的亲属关系就是爱与信之良善的亲属关系。这种人视彼此为亲属(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相关章节,685, 917, 2739, 3612, 3815, 4121节);因此,在圣言中,“弟兄”是指那些通过良善相结合的人(AC 2360, 3303, 3803, 3815, 4121, 4191, 4267, 5409, 6756, 10490节);主称那些从祂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为“弟兄”(AC 4191, 5686, 5692, 6756节);他们也凭属灵的亲属关系而被称为“弟兄”(AC 6756节);仁与信,因而良善与真理是弟兄,在哪方面(AC 367, 3160, 9806节);良善与真理也是兄弟姐妹,在哪方面(AC 2508, 2524, 3160节);良善与真理还是已婚伴侣,在哪方面(AC 3160节);“人与弟兄”(译注:man with brother,经上常译为彼此)表示真理与良善(AC 3459, 47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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