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诠释启示录 #1114

1114.“她怎样待

1114.“她怎样待你,也要怎样待她”表示与他们的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这从“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的含义清楚可知,“怎样待人,也要怎样待他”是指按报应的法则进行报应,因而是指给予与恶行相对应的惩罚。但由于这些话是对那些按照劝诫从巴比伦中出来,也就是说,放弃这种宗教说服,并警惕它的人说的,并且这些人处于仁爱,从而不会报复,因此不惩罚其他人,所以这些话表示与恶行相对应的地狱惩罚。论到他们,经上说,这些人要“报应她”,后来又说“按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这些话与字义上的圣言的风格是一致的(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也就是说,他们要为向他们所行的不义而报仇。经上在字义上也说,主自己发怒,惩罚,出于报复行动;然而,发怒和报复在主里面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因而在那些被主引导,并从祂生活的人里面也是不存在的,或不可能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形成了这种概念:神是一种普遍力量,或说他们对神的概念类似他们对宇宙的概念;有些人认为祂是在其至内层的自然界;有些人认为祂是在某种以太领域的云;有些人认为祂就像一束光;有些人则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几乎没有人形成神是人的概念;然而,神就是人。基督徒对神形成这些概念有几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根据他们的教义,他们相信有三个彼此不同的神性位格;父,一个不可见的神,以及主,但祂在其人性方面不是神。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神是一个灵;他们将灵想象成风、空气或以太,而事实上,每个灵都是一个人。第三个原因是,基督徒因没有生活的唯信而变得世俗化,并因自我之爱而变得肉体化;一个世俗和肉体的人是看不见神的,除非从空间来看,因而看神就像宇宙或自然界中的整个至内层,从而像是延伸了的。但从空间决看不到神,因为灵界没有空间;灵界的空间是来自相似性,或类似于空间的某种东西的表象。

每个感官人都以这种方式看见神,因为他在言语之上的思维极少;属于言语的思维对自己说“眼睛所看到的和手所摸到的,我知道是存在的”,它将其它一切当成纯粹的话语,或推测性的问题而搁置一边。这些就是基督教界没有神是一个人的概念的原因。事实上,没有这种概念,就会有对它的反感,你若检查自己,并想到神性人身,就会看到这一点;然而,主的人性或人身是神性。不过,持有上述观念的,与其说是头脑简单的人,不如说是聪明人,因为许多聪明人被自我聪明的骄傲蒙蔽了双眼,因而迷恋知识(科学),或说迷恋他们所知道的,正如主在马太福音(11:25; 13:13–15)中所说的。但要让这些人知道,所有视神为人的人都从主那里看见祂,其他所有人则从自我那里看见祂;那些从自我那里看见的人并没有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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