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59.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原因在于,祂是智慧本身和光本身,智慧本身直觉一切事物,而光本身则看见一切事物。前面说明(37节),神是智慧本身。祂是光本身,因为祂就是天使天堂的太阳,这太阳启示所有人的理解力,无论天使还是人类。因为正如眼睛被尘世之光照亮,理解力也是如此被灵界太阳之光照亮。它不仅凭这光看见,而且还照着对接受这光的热爱而充满聪明智慧,因为这光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智慧。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神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诗篇104:2;提摩太前书6:16)
在启示录:
在新耶路撒冷城内,他们不需要灯光,因为主神光照他们。(启示录21:23)
在约翰福音:
与神同在并且就是神的道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9)
道(圣言)是指圣智。这就是为何天使越享有更明亮的光,智慧就越大。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每当提到“光”时,它都表示智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