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148.这种人的内在与外在好比包着糖衣的毒药;或先知的弟子采摘并放在汤里的野瓜,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记下4:38-41)。它们还好比从地中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这种人又好比强盗,住在城里时行为道德,言谈理性,而一回到森林,就成了野兽。或他们好比海盗,在岸上像个人,到了海上就成了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住在城里时,就像披着羊皮的黑豹,或穿着人的衣裳、戴着人面具的猴子那样四处走动。
他们也好比涂脂抹粉的妓女,身穿花边白丝裙,但一回到家,就在嫖客面前脱光衣服,把病传给他们。我从灵界多年的经历得知,那些发自内心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之人就是这副模样;因为在灵界,所有人一开始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但之后他们会被引入内在,到那时,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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