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2

692.启16:9.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90

Life90.田里的

Life90.田里的“种子”表示真理,主以下面这些话来描述这种子:

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的落在路上,被人践踏,天上的飞鸟把它吃尽了。有的落在石头地上,一长起来就枯萎了,因为没有根。有的落在荆棘中,荆棘跟它一同生长,把它挤住了。有的落在好土里,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路加福音8:5–8; 马太福音13:3—8; 马可福音4:3–8)

在这个比喻中,“撒种的”是指主,“种子”是指祂的话,因而是指真理;“路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当中;“石头地上的种子”存在于那些虽关心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本身的缘故,因而不是从内在关心的人当中;“落在荆棘中的种子”存在于那些陷入恶欲的人当中;但“好土里的种子”存在于那些热爱来自主而在圣言中的真理,并因实行来自主的这些真理而结实的人当中。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从主对这个比喻的解释(马太福音13:19—23, 37; 马可福音4:14–20; 路加福音8:11–15)明显看出来。由此可见,圣言的真理无法在那些不关心真理的人里面扎根,也无法在那些表面热爱真理,内心却不热爱真理的人和那些陷入恶欲的人里面扎根。然而,它能在那些恶欲被主驱散的人里面扎根。在这些人里面,“种子”,也就是真理,就扎根在他们的属灵心智中(对此,参看8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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