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六)十诫教导哪些邪恶是罪
Life53.全世界有哪个民族不知道偷盗、通奸、杀人、作假见证是邪恶呢?人们若不知道这一点,不立法阻止犯这些邪恶,就不复存在了;因为没有这些法律,一个社会,团体或国家就会灭亡。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它民族愚蠢得多,以至于不知道这些是邪恶?因此,人们可能会纳闷,耶和华为何以如此大的神迹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全世界众所周知的法律。但请注意听:它们以如此大的神迹被颁布出来,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些法律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是属灵法律;违反它们不仅是向同胞和国家行恶,还得罪神。因此,这些法律通过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而变成宗教律法。因为显而易见,凡耶和华神所吩咐的,都是为了使它成为宗教的一部分而吩咐的;遵行这吩咐不是为了主的缘故,而是为了人的缘故,是为了叫他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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