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由于源自强烈恶欲的自我之爱的快乐,即他们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主的人身之神性流出的。“热”表示对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陷入强烈的欲望,陷入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的人身之神性,以及圣言的神圣(517,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从祂流出,以此除去邪恶和虚假(673,680,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人法版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6),“法版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居于其圣言的神圣,以及律法,也就是十诫中(669节),“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676节)就是由此产生的,故显而易见,“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表示主,这流注就来自祂。
自我之爱的性质有必要在此予以简要说明;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纯由恶欲构成,每种恶欲都散发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迫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考虑,故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是为了自己、关注自己。因此,若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那样。这快乐增长后,会使人无法在自我之上,而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他将其心智沉浸于肉身的统我(proprium)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高傲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间事务,却只能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世俗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智谋为统治者,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凭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语气高傲,而内心里几乎不信它们。
统我:奥尔波特把统我定义为:包括人格中有利于内心统一的所有面。
1663.“他们与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并比拉王争战;比拉就是琐珥”表示如此多种邪恶欲望和虚假说服,主便与它们争战。这同样从所提到的这些王和这些民族的含义,以及下文清楚可知。至于每一个都表示哪种具体的邪恶欲望和具体的虚假说服,这解释起来同样冗长乏味。前面(1212, 1589节)简要论述了所多玛和蛾摩拉,押玛和洗扁,以及琐珥的含义。它们是内义上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的最一般或最普遍种类,并在此按顺序接踵而来。
主经历并承受最严厉的试探,比任何人所承受的都要严厉,这一事实从圣言不那么广为人知;圣言只提到祂在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马太福音4:1-2;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2)。虽然经上只用寥寥数语描述了那时祂所经历的试探,但这几句话却把它们都囊括进来了;如马可福音(1:12, 13)记载,祂在那里与野兽在一起,野兽表示最坏的地狱团伙;还有后来(马太福音4:3-11; 路加福音4:3-13)记载的事,即:魔鬼把祂带到殿顶和高山上,这些事只代表祂在旷野所经历的最严厉的试探;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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