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91.“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由于“倒他的香瓶”表示从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表示从主来自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便揭露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性质。因此,“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除了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之人外,并不折磨任何人,故可知“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热”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通过无数恶欲存在,并由这些恶欲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中多有说明。这一事实在基督教界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685.“祂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祂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直到永远。这从“作王”和“直到时代的时代”的含义清楚可知:“作王”当论及主时,是指藉着神性真理的权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直到时代的时代”是指直到永远。“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因为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灵义则与它相对应。圣言的属世意义是由诸如在自然界中的那类事物构成的,这些事物一般与时间和空间,以及地方和人有关;“时代的时代”属于时间,在灵义上对应于永恒。在论述信与仁在教会传播的地方,“代代”也一样。
“作王”当论及主时,表示通过神性真理拥有权柄,因为权柄论及良善,作王论及真理,主凭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这就是为何圣言处处提到这两个词,即权柄和国,或拥有权柄和作王,如在以下经文中。弥迦书:
锡安女子的山冈哪,从前的权柄,就是耶路撒冷女子的国必回归与你。(弥迦书4:8)
由于“锡安女子”表示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的本质是爱之良善,所以“权柄”论及它,而“国”因表示属灵教会而适用于“耶路撒冷女子”,属灵教会的本质是教义真理。
诗篇:
你的国是所有时代的国,你的权柄直到代代。(诗篇145:13)
但以理书:
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人子。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4)
同一先知书:
国度、权柄和诸国的威严,必赐给至高者的圣民。(但以理书7:27)
在这些经文中,“权柄”论及良善,因为主凭良善而被称为“主”,“国度”论及真理,因为主凭真理而被称为“王”,如在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有名字写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就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万王之王”是指着“衣服”上的名字说的,“万主之主”是指着“大腿”上的名字说的,而“衣服”表示真理,在此表示神性真理,因为所指的是主;“大腿”表示良善,在此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诗篇,这同样适用于人:
地上的君王都列阵,掌权的一同算计。(诗篇2:2)
由此可见,“要作王,直到时代的时代”具体表示什么。“国”表示在教义真理方面的天堂和教会(可参看AE 48节);因此,“作王”只属于主,当论及人时,它表示从主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并拥有由此而来的抵制来自邪恶的虚假的能力(AE 3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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