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91

691.“叫日头能用

691.“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其爱之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由于“倒他的香瓶”表示从主来自良善与真理的流注,所以“把他的香瓶倒在日头上”表示从主来自神性之爱的流注,以便揭露这教会之人当中的爱之性质。因此,“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折磨他们;由于主的神性之爱除了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之人外,并不折磨任何人,故可知“叫日头能用火以热烤人”表示对主的爱折磨他们,因为他们出于自我之爱的快乐而陷入邪恶的欲望。“热”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382节);“火”表示神性之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494节)。自我之爱就是地狱之爱,其快乐就是地狱的快乐,这爱的快乐通过无数恶欲存在,并由这些恶欲构成;这一点在《圣治》和《圣爱与圣智》中多有说明。这一事实在基督教界不为人知,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对主之爱,对主之爱会教导自我之爱的性质。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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