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9.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确认这神性真理的圣言的神性良善。“另一位”(即另一位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天使”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AR 415, 631, 633节);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表示爱的神性良善(AR 648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因为圣言仍是论述的主题,还因为“众水的天使”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685节)。由于圣言的神性良善和圣言的神性真理构成一体,所以“众水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所说的话的含义差不多;因为“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这两句话意思差不多,区别在于:一位是出于真理来说的,另一位是出于良善来说的,一位确认另一位所说的话,只是用不同的话来说的;一位是用属于真理类的话来说的,另一位是用属于良善类的话来说的;因为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真理与良善的婚姻(AR 97节),有些话与良善有关,有些话与真理有关,它们似乎是不同的,但都涉及相似的事或观念。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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