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 “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判断是出于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的主的圣治,否则,圣言会遭到亵渎。“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如稍后所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根据约翰福音(1:1, 2, 14),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此处所指的,之所以是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AR 173, 586, 666节)。由此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可以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深入思考它们,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处于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因此,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真正真理,就会把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圣物的亵渎。因此,在许可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中有这样一条: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这种歪曲直到他们处于生活邪恶的程度。按照圣治,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必然处于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e节)。
593.至于导致属世人变成两种形式的分离,实际上它既是意愿的分离,也是其中思维的分离。因为人的每个行为皆从其意愿发出,每句话皆从其思维发出,所以,人在第一意愿下面形成了第二意愿,同样形成第二思维,但这二者仍构成属世人。此人自己所形成的这个意愿,可称作身体的意愿,因为它迫使身体行事道德,而第二思维可称作肺的思维,因为它迫使口舌说属理解力的话。这第二或外在思维和意愿合在一起,好比紧贴树之外皮的内皮,或紧贴蛋壳的那层膜。内在属世人就在这些里面,若是恶,这人就好比烂树的木头,但它周围的上述外皮和内皮看似完好,或好比白壳里的臭鸡蛋。
不过,有必要说一下这内在属世人生来是什么样子。其意愿倾向于各种邪恶,由此而来的思维则倾向于各种虚假。这就是那需要重生的内在人。因为它若不重生,无非就是反对属仁的一切的仇恨,因而是反对属信的一切的愤怒。由此可知,这属世的内在人必须先重生,外在人再藉着它重生,因为这符合次序。相反,藉着外在使内在重生违反次序;因为内在就像外在里面的灵魂,无论总体还是每一个细节。所以,它就包含在一个人所说的每个字里面,而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何天使仅凭人的一个动作就能察觉其意愿的性质,凭他的一句话就能察觉其思维的性质,无论是地狱的还是天堂的。他们就这样了解整个人。他们能凭语气判断其思维的情感,凭一个举止或行为判断其意愿之爱。无论他如何伪装成一个基督徒和体面的公民,他们都能察觉出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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