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6. “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判断是出于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的主的圣治,否则,圣言会遭到亵渎。“主啊,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如稍后所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圣言方面的主,根据约翰福音(1:1, 2, 14),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此处所指的,之所以是圣言方面的主,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AR 173, 586, 666节)。由此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现在是,过去也是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可以歪曲圣言的真理,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深入思考它们,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处于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因此,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真正真理,就会把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这会导致对圣物的亵渎。因此,在许可法,也就是圣治的律法中有这样一条: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这种歪曲直到他们处于生活邪恶的程度。按照圣治,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必然处于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e节)。
530.那么问题是,人当如何悔改?答案是,实实在在地行出来;也就是说,必须省察自己,认识、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并开启新生活。前几节(525-527节)已说明,人若不自我反省,悔改是不可能的。但是,除非能使人认识到自己的罪,否则自我反省有什么用呢?除非承认自己有罪,否则他认识到自己的罪又有什么意义呢?除非能使人在主面前忏悔自己的罪,祈求祂的帮助,从此开启新的生活(新生活便是所寻求的目的),否则这三件事又有何用呢?这就是真正的悔改。人一旦过了童年,越来越自主,并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性,首先会通过代表重生之洗的洗礼知道,人应该这样发展与行事。因为洗礼时,他的监护人会代表他承诺,他将弃绝魔鬼及其一切行为。恭领圣餐时也是这样,因为在配靠近圣餐前,所有人都受到警告:必须悔改自己的罪,转向神,开始新生活。这同样从十诫或所有基督徒手上的教义问答手册进一步看出来,十诫当中有六诫无非是告诫他们不要去行恶。若不通过悔改移除邪恶,人不可能爱邻,更别说爱神了。然而,律法和先知,也就是圣言,以及由此而来的救赎都取决于这两条诫命(即爱神爱邻)。若时常实践真正的悔改,例如,如同人预备自己领受圣餐那么经常,若他此后避开他在自己身上所发现的这样那样的罪,那么就足以使悔改成为现实。从这时起,他便踏上了去往天堂的路,因为此时他从属世开始变得属灵,并从主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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