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86

686.“今在昔在神

686.“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否则,神性真理会遭到亵渎。“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主的圣言,照约翰福音(1:1,2,14)所说,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或道(Word)。主在此之所以是指圣言,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初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173,586,66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是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进行深入的思考,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所以,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纯正真理,就会将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对神圣事物的亵渎。因此,其中一条许可法(the laws of permission),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规定,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歪曲的程度视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程度而定。按照圣治,那些陷入生活邪恶的人必陷入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节末尾)一书。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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