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86

686.“今在昔在神

686.“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否则,神性真理会遭到亵渎。“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这是出于主的圣治,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今在昔在的”表示主的圣言,照约翰福音(1:1,2,14)所说,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或道(Word)。主在此之所以是指圣言,是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对圣言的理解。至于当论及主时,“今在和昔在”、“初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13,29-31,38,57节)。“神圣”表示祂是神性真理本身(173,586,66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今在昔在神圣的主阿,你是公义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这是出于主的圣治,主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都是圣言,也是神性真理本身。
按照主的圣治,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会歪曲圣言的真理,这是因为他们若知道这些真理,以至于进行深入的思考,就会亵渎它们;事实上,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没有避恶如罪,也没有直接靠近主。所以,他们若真的接受圣言的纯正真理,就会将它们与其生活的邪恶混在一起;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对神圣事物的亵渎。因此,其中一条许可法(the laws of permission),也就是圣治的律法规定,他们可以凭自己歪曲真理,歪曲的程度视他们陷入生活的邪恶程度而定。按照圣治,那些陷入生活邪恶的人必陷入教义的虚假,免得圣言的神性真理遭到亵渎,这一点可见于《圣治》(221-233节,257节末尾)一书。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48

Life48.我们说

Life48.我们说,这些真理看上去只属于信仰;但理解力的思维从意愿之爱中获得自己的存在,这爱是理解力中的思维至内在的存在,如前所述(43节)。因为凡人出于爱所意愿的,他都愿意去做,愿意去思考,意愿去理解,愿意去谈论;或也可说,凡人出于意愿所爱的,他都喜欢去做,喜欢去思考,喜欢去理解,喜欢去谈论。此外,当一个人避恶如罪时,他就在主里面,如前所示(18-31节),并且那时主会做一切事。因此,对那些问祂,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之人,主说:

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做神的工。(约翰福音6:28–29)

“信主”是指不仅思想祂存在,还遵行祂的话,如祂在别处(马太福音7:24)所教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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