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5.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水的天使”无非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50节),“天使”表示来自主的神性事物(415,613,633节),以及来自祂的真理(170节)。
SS53.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并被字义证实。这是因为主只在字义,而非其它地方与人同在,启示并教导他教会的真理。此外,若不在完全之中,主从不做任何事;而正是在字义中,圣言才处在它的完全之中,如前所示(37-49节)。这就是为何教义必须取自字义。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