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表他们当中的地狱虚假,圣言、因而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被它们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死人”表示地狱的东西(321,525节)。“一切活着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被灭绝了,因为“活着的灵魂”表示信仰的真理,“活着的灵魂死了”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也就是其理解或认知的生命;由于理解或认知通过真理而成为理解或认知,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仰的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论及灵魂和心的地方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人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或认知,从属灵的角度来说,来自爱与智慧,也来自仁与信;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生命由“心”来表示,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或认知由“灵魂”来表示。这就是相关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马可福音12:30,33;路加福音10:27;申命记6:5;10:12;11:13;26:16;耶利米书32:41等,在这些经文中灵魂,即soul经常译为“性命”)中“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及“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及“灵魂”的经文中,它们的意思也一样。以名字区别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并爱相对应,肺呼吸与理解或认知并智慧相对应,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第五章,那里论述了对应。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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