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疮”在此无非表示源于遵行这为首的教义(即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生活的邪恶;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故“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毒”表示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上的疮源于血液变坏的状态或某种其它内在毒性。灵义上所指的疮也一样,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知道,人的心智内层以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它们处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连续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区域,它们则处于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的同步次序中,如同从一个核心到其周边。这个主题在《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恶欲皆以同步次序从内存在于此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这个邪恶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一切邪恶皆处于终端;由于这个原因,人在凭自己弃绝邪恶时,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其实不是靠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恶欲;所以,他想要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赖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叫人知道,“疮”表示显现在终端或表层、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种人不省察自己里面的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与“伤”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邪恶: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和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诗篇 38:4,5)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鞭伤的日子。(以赛亚书 30:26)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27,35)
在埃及,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所生的起泡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与虚假。由于犹太民族陷入对圣言的亵渎中,这一点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身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各样器皿也有大麻风;各种亵渎由麻风病的各种邪恶来表示,它们是:疖子,流脓的疖子,白疥和红疥,脓疮,火毒(burnings),癣,火斑等(利未记13章,Tumors, ulcerous tumors, white and red pimples, abscesses, burnings, tetters, scurfs,注:有些英文单词和圣经上的译文不一致,只能大体对应一下)。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该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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