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疮”在此无非表示源于遵行这为首的教义(即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生活的邪恶;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故“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毒”表示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上的疮源于血液变坏的状态或某种其它内在毒性。灵义上所指的疮也一样,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知道,人的心智内层以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它们处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连续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区域,它们则处于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的同步次序中,如同从一个核心到其周边。这个主题在《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恶欲皆以同步次序从内存在于此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这个邪恶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一切邪恶皆处于终端;由于这个原因,人在凭自己弃绝邪恶时,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其实不是靠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恶欲;所以,他想要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赖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叫人知道,“疮”表示显现在终端或表层、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种人不省察自己里面的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与“伤”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邪恶: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和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诗篇 38:4,5)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鞭伤的日子。(以赛亚书 30:26)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27,35)
在埃及,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所生的起泡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与虚假。由于犹太民族陷入对圣言的亵渎中,这一点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身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各样器皿也有大麻风;各种亵渎由麻风病的各种邪恶来表示,它们是:疖子,流脓的疖子,白疥和红疥,脓疮,火毒(burnings),癣,火斑等(利未记13章,Tumors, ulcerous tumors, white and red pimples, abscesses, burnings, tetters, scurfs,注:有些英文单词和圣经上的译文不一致,只能大体对应一下)。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该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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