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疮”在此无非表示源于遵行这为首的教义(即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生活的邪恶;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故“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毒”表示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上的疮源于血液变坏的状态或某种其它内在毒性。灵义上所指的疮也一样,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知道,人的心智内层以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它们处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连续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区域,它们则处于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的同步次序中,如同从一个核心到其周边。这个主题在《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恶欲皆以同步次序从内存在于此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这个邪恶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一切邪恶皆处于终端;由于这个原因,人在凭自己弃绝邪恶时,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其实不是靠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恶欲;所以,他想要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赖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叫人知道,“疮”表示显现在终端或表层、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种人不省察自己里面的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与“伤”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邪恶: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和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诗篇 38:4,5)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鞭伤的日子。(以赛亚书 30:26)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27,35)
在埃及,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所生的起泡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与虚假。由于犹太民族陷入对圣言的亵渎中,这一点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身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各样器皿也有大麻风;各种亵渎由麻风病的各种邪恶来表示,它们是:疖子,流脓的疖子,白疥和红疥,脓疮,火毒(burnings),癣,火斑等(利未记13章,Tumors, ulcerous tumors, white and red pimples, abscesses, burnings, tetters, scurfs,注:有些英文单词和圣经上的译文不一致,只能大体对应一下)。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该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1069.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表示在能力方面的圣言真理,或圣言真理的能力。这从“角”和“十王”的含义清楚可知:“角”是指真理的能力(对此,参看AE 316, 567, 776, 1041节);之所以有“十角”,是因为“十”表示许多人和许多事物,同样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可参看AE 675节);因此,“十角”当论及圣言的真理时,表示一切能力。“十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因而是指教会的真理,对此,我们前面经常提到。在这三节经文,以及第16和17节经文中,我们解释了“兽的十角”的含义,即:它们是那些被巴比伦民族亵渎了的神性真理,这些神性真理主要是:主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唯独圣言是神圣的,是神性;因为这两个真理构成主在地上的教会本身;教会凭敬拜主和阅读圣言而为一个教会。因为主改造人,而圣言教导人必须如何生活,才能被主改造;因此,如果这两个真理不被承认和接受,教会本身就会灭亡,因为教会就建立在这两个真理上。正因如此,按照主的圣治,一些教会与巴比伦教会分离;这些教会承认主掌管天地的神性权柄等同于父神的权柄,也将神性的神圣性唯独归于圣言。主规定这一切,是为了避免欧洲的基督教会彻底倾覆。这就是“十角,就是十王”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
(关于圣言续)
既然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存在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那么可推知,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主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存在,也就是神性之爱发出,因为当主在世时,神性之爱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由于神性真理从神性之爱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如前所述,所以主在世上的人身是从在祂里面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真理。被称为“耶和华”和“父”,系神性之爱的神性本身自成孕时就在主里面,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在马太福音中,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他们还没有同房,马利亚就被发现从圣灵怀了孩子。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看哪,必有童女怀孩子,并生儿子。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马太福音1:18–25)
在路加福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出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将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她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0–35)
正因祂从耶和华成孕,所以在圣言中,祂经常被称为“神的儿子”,耶和华被称为“祂的父”。就其存在而言,耶和华是神性之爱,就其实存或显现而言,耶和华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
由此可见,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是照亮一切世人的光(约翰福音1:1–10)是什么意思,即:它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在其实存或显现方面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这神性真理是祂的神性人身,因为它凭祂的神性存在而存在,就像身体凭它的灵魂而存在一样,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清楚证明了这一点: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圣言”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荣耀”;“肉身”是指神性人身,“父的独生子”是指来自祂里面的神性存在的实存(或显现)或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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