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8.“就有恶而且毒的疮”表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疮”在此无非表示源于遵行这为首的教义(即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生活的邪恶;因为它“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以此表示这信和照之的生活;故“恶而且毒的疮”表示对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具有毁灭性的内在邪恶与虚假。“毒”表示毁灭性,因为邪恶只会摧毁良善,虚假只会摧毁真理。“疮”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身上的疮源于血液变坏的状态或某种其它内在毒性。灵义上所指的疮也一样,这些“疮”源于欲望及其快乐,它们才是内因。“疮”所表示的邪恶本身外在显得令人快乐,但内在却隐藏着欲望,而这邪恶就源于这些欲望,并由它们构成。
要清楚知道,人的心智内层以连续次序和同步次序存在于每个人里面。它们处于从心智的高层或在先事物到其低层或在后事物的连续次序中。而在终端,或最后区域,它们则处于从内在事物到外在事物的同步次序中,如同从一个核心到其周边。这个主题在《圣爱与圣智》(173-281节)一书论述层级的地方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终端是一切在先事物的综合体。由此可知,一切恶欲皆以同步次序从内存在于此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这个邪恶里面,而人在自己里面所察觉到的一切邪恶皆处于终端;由于这个原因,人在凭自己弃绝邪恶时,同时也弃绝了这邪恶的欲望;其实不是靠他自己,而是靠着主。人的确能凭自己弃绝邪恶,但不能弃绝恶欲;所以,他想要通过与邪恶争战而弃绝邪恶时,就必须仰赖主;因为主从至内层到终端进行运作,事实上,祂通过人的灵魂进入并洁净他。说这些事是叫人知道,“疮”表示显现在终端或表层、源于内在恶意的邪恶。这种事会发生在所有说服自己相信唯信得救的人身上,因此,这种人不省察自己里面的邪恶,也不仰望主。
在以下经文中,“疮”与“伤”表示源于内在邪恶,也就是欲望的终端邪恶:
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和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油滋润。(以赛亚书1:6)
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因我的愚昧,我的伤发臭流脓。(诗篇 38:4,5)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鞭伤的日子。(以赛亚书 30:26)
你若不顺从耶和华的声音,不谨守遵行祂的诫命,耶和华必用埃及人的疮并痔疮、牛皮癣与疥攻击你,使你膝上腿上,从脚掌到头顶,长毒疮无法医治。(申命记28:15,27,35)
在埃及,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所生的起泡的疮(出埃及记9:8-1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在那里所行的神迹表示他们所处的邪恶与虚假。由于犹太民族陷入对圣言的亵渎中,这一点由“大麻风”来表示,所以他们不仅身上有大麻风,而且衣服、房屋和各样器皿也有大麻风;各种亵渎由麻风病的各种邪恶来表示,它们是:疖子,流脓的疖子,白疥和红疥,脓疮,火毒(burnings),癣,火斑等(利未记13章,Tumors, ulcerous tumors, white and red pimples, abscesses, burnings, tetters, scurfs,注:有些英文单词和圣经上的译文不一致,只能大体对应一下)。这个民族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在该教会中,内在事物以相对应的外在事物来代表。
98.父与子,就是神性与人性,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在主里面合一。这是当今教会的信条,也与圣言一致。然而,一百个人中几乎不到五个人,或一千个人中不到五十个人知道这一点。原因就在于唯信称义的教义,很多神职人员为了寻求学术上的声望以得到荣耀和晋升,狂热地传播这一教义,竟到了它充斥并围困其整个心智的地步。由于该教义如被称为酒精的酒神(vinous spirit)那样使他们的思维醉了,所以他们就象醉汉,看不见教会这一最根本的信条:即耶和华神降下来并取了人的样式。然而,这种合一是人借以与神结合的唯一途径,人凭着如此结合而得救。若深思神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因而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神学全部中的全部,谁都能看出,救恩取决于对神的认识和承认。
我在此首先证明,父与子,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其次证明这是一种相互合一。亚他那修信经已经确立了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的合一的概念,整个基督教界都把它当作有关神的教义。其中,我们读到如下内容: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既为神,又为人;尽管祂为神,又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因神为自己取了一人身。事实上,祂完全为一,为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是一人,故神与人是一基督。
他们是这样理解这一教义的,即来自永恒的神儿子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存在一个这样的合一;但由于神是一,而非三,所以若我们理解成来自永恒的一位神和生在时间中的儿子之间的合一,那么该教义就与圣言相符。在圣言中,经上说,祂从耶和华父成孕(路加福音1:34,35);那是祂灵魂和生命的源头;故祂说:
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他看见并认识祂,就是看见并认识了父。(约翰福音14:9)
你们若是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约翰福音8:19)
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20)
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祂被称为永恒的父。(以赛亚书9:6)
祂因此有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祂。(马太福音28:18)
从圣言中的上述及很多其它经文清楚看出,父与子的合一就象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在旧约中,祂常被称为“耶和华”,“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救赎主”(参看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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