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7.启16:2.“第一位便去,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表示(该流注)进入那些处于改革宗教会的内层,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倒他的小瓶”表示流注,如前所述(AR 676节)。“地”表示教会(AR 285节),在此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教会内层的人,即那些研究唯信称义的教义之人。这些人还声称,他们知道教会的内层事物;但这些内层事物只是对这一个观点的确认,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称义。至于其它内层事物,他们就不知道了;由于这些人主要是牧师,神学教授和大学讲师,简言之,就是博士和牧者,所以这第一波流注进入那些被称为神职人员的人。所指的是他们,因为经上说,第一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地”上,第二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海”里;“地”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当中的教会;“海”是指那些处于教会外在的人当中的教会,如前所述(AR 398, 403, 420, 470节);所指的是这些人,这一点从经上说就有恶而且毒的“疮”生在他们身上也明显看出来。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