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只见有一张纸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至一个英国人的社群,不过,该社群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其中有两位主教。纸上写有劝诫的话,即:要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如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要远离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这个教义是错的。许多人阅读并抄录了这张纸;对于上面所写的内容,他们也出于内在判断进行了明智地思考和谈论,得到主的启示;这启示是在光中领受的,在英国人比在其他人当中植入更深。然而,他们接受了这些观念后,却彼此说:“我们听听主教怎么说吧。” 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不赞成,予以驳斥。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就属于那些在世时出于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利用这些事物甚至在政治领域风光显赫的热爱,而在信与仁的属灵事务上变得心硬的人。所以,他们稍加商讨后,就把这张纸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因做了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了一阵,之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了原先同意的打算;然后,他们在属灵之事上原本闪亮的判断之光顿时熄灭了;后来,他们再次被劝诫,但徒劳无用。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但看不见到底有多深,它就这样消失在那些唯独敬拜主,憎恶唯信的天使视线之内。
过了一些日子,我看见他们有上百人从这个小社群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走到我跟前,其中一位智者开口说:“请听听这奇事:我们沉下去后,首先显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像沼泽样的地方,但很快这地方变得像干地;后来像一座小城,许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但却是很困苦的家。次日,我们彼此商议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必须去找那两位主教,温和地与他们辩明: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是因为他们将那张纸送回放它下来的天堂。我们便选出一些人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神父,请听;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我们的教会被称为基督教界为首者是当之无愧的,宗教信仰被称为最伟大的,也是当之无愧的。但我们从天上得到启示,因这启示才发现:如今,基督教界再没有任何教会,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两位主教说:‘你们在说什么?教会不就在有圣言、认识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事是教会,它们构成教会,但不是在人之外,而是在人之内构成教会。’他继续说:‘关于教会: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其整个教义建立在对保罗所说一句话的错误理解上,而不是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不靠近世界的救主,反而将祂一分为二的地方吗?关于宗教: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呢?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得救是凭着唯信,而不是仁爱?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无非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有哪一个会将得救的一切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或好行为中排除呢?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宗教信仰的全部就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就在于教义,教义必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神父,请看,如果那不存在的教会和不存在的宗教信仰在我们当中开始兴起,我们必享有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回答说:‘你说话太傲慢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要明白这一点,我的孩子。’但这时,智慧的英国人说:‘神父啊,请听!人岂不像根木头那样设想行为中的信吗?照你们的观念,教会难道是在那根有了生气的木头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们的观念,既然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不了解它们,就不能从内在知道得救之道。你的道是外在的平民百姓之道。若你愿意,就走这条道;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之事上,人凭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与他们对话的这位英国人愤慨地说:‘我比你们自己还清楚你们称义的奥秘;坦白告诉你,在你们的这些内在秘密里,除了幽灵外,我什么也没看到。宗教信仰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承认并热爱神不就是行善吗?因为善属于神、来自神。避开并憎恶魔鬼不就是不作恶吗?因为恶属于魔鬼、来自魔鬼。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或也可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要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了吗?教导要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认准这二者当中都没有任何救恩。你们的状态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呢?不是和行为中的信一样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时,这信如何得以完善?你们声称:‘救恩乃是恩典,人怎能凭出于自己的任何良善得救呢?’还有:‘除邀功之善外,还有什么善是来自人的呢?然而,基督的功德就是全部;所以,为了救赎行善会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给自己,因而还会渴望自称为义、自行拯救。’再有:‘当圣灵运作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协助时,那人如何能行善?当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身不是善时,那么何必要有来自人的辅助之善呢?’诸如此类。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纯粹是人为的狡猾和诡计,目的是为了能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的良善,以牢固确立你们的唯信。你们因这样做,所以才在这些事上,总体上在属于教会和宗教信仰的一切属灵之事上,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成照神形像所造的人,并且理解或认知和意愿,相信和热爱,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官能已经并不断被赋予他,完全如同他自己的;尤其在属灵的事上,因为人正是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信是什么?仁、敬拜是什么?教会和宗教又是什么?你们知道,仁就是出于爱向邻行善。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而事实上,仁是信的灵魂、生命和本质。由于仁是全部,所以当除去仁时,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无非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使徒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
“这时,当听到自己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时,两位主教中的一位勃然大怒,扯下头上的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说:‘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上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里冒出来,它有七头,脚似熊脚,口像狮子的口,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这兽的像还被造出来叫人拜(启示录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地裂开了,这怪兽沉入地狱。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眼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得见天日,就是我们原先所在的地方。”这些事是智慧的英国人告诉我的。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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