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只见有一张纸从主那里经由天堂降至一个英国人的社群,不过,该社群是他们当中最小的,其中有两位主教。纸上写有劝诫的话,即:要承认主为天地之神,如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8:18);要远离唯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教义,因为这个教义是错的。许多人阅读并抄录了这张纸;对于上面所写的内容,他们也出于内在判断进行了明智地思考和谈论,得到主的启示;这启示是在光中领受的,在英国人比在其他人当中植入更深。然而,他们接受了这些观念后,却彼此说:“我们听听主教怎么说吧。” 于是,他们去听取两位主教的意见,但主教却不赞成,予以驳斥。因为这个社群的主教就属于那些在世时出于对统治教会的神圣事物,以及利用这些事物甚至在政治领域风光显赫的热爱,而在信与仁的属灵事务上变得心硬的人。所以,他们稍加商讨后,就把这张纸送回它所来的天堂。因做了这事,有些人小声嘀咕了一阵,之后,绝大多数平信徒就放弃了原先同意的打算;然后,他们在属灵之事上原本闪亮的判断之光顿时熄灭了;后来,他们再次被劝诫,但徒劳无用。我看到这个社群沉了下去,但看不见到底有多深,它就这样消失在那些唯独敬拜主,憎恶唯信的天使视线之内。
过了一些日子,我看见他们有上百人从这个小社群所沉入的低地上来了;他们走到我跟前,其中一位智者开口说:“请听听这奇事:我们沉下去后,首先显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像沼泽样的地方,但很快这地方变得像干地;后来像一座小城,许多人在里面找到自己的家,但却是很困苦的家。次日,我们彼此商议该怎么办。许多人说,我们必须去找那两位主教,温和地与他们辩明:这种事之所以发生在我们身上,就是因为他们将那张纸送回放它下来的天堂。我们便选出一些人去找主教(与我说话的这位就是其中之一)。其中一位颇有智慧的人对主教说了这样一番话:‘神父,请听;我们一直以为,比起其他人,我们的教会被称为基督教界为首者是当之无愧的,宗教信仰被称为最伟大的,也是当之无愧的。但我们从天上得到启示,因这启示才发现:如今,基督教界再没有任何教会,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
“两位主教说:‘你们在说什么?教会不就在有圣言、认识基督救主、举行圣礼的地方吗?’对此,我们的发言人回答说:‘这些事是教会,它们构成教会,但不是在人之外,而是在人之内构成教会。’他继续说:‘关于教会:教会能存在于敬拜三位神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其整个教义建立在对保罗所说一句话的错误理解上,而不是建立在圣言上的地方吗?教会能存在于不靠近世界的救主,反而将祂一分为二的地方吗?关于宗教:谁会否认宗教就是避恶、行善呢?有哪种宗教会教导得救是凭着唯信,而不是仁爱?有哪种宗教会教导从人发出的仁爱无非是道德和文明的仁爱?谁看不出这种仁爱中没有宗教信仰?唯信里面有行为或作工吗?然而,宗教信仰就在于行。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有哪一个会将得救的一切从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或好行为中排除呢?救世美德排除在仁爱行为,即善行之外?事实上,宗教信仰的全部就在于良善,教会的全部就在于教义,教义必教导真理,并藉着真理教导良善。神父,请看,如果那不存在的教会和不存在的宗教信仰在我们当中开始兴起,我们必享有何等荣耀!’
“然后,主教回答说:‘你说话太傲慢了。行为中的信,就是完全称义和得救的信,难道不是教会?状态中的信,就是能发出并完善的信,难道不是宗教信仰?要明白这一点,我的孩子。’但这时,智慧的英国人说:‘神父啊,请听!人岂不像根木头那样设想行为中的信吗?照你们的观念,教会难道是在那根有了生气的木头里?状态中的信不就是行为中的信之延续和发展吗?照你们的观念,既然得救的一切在于信,丝毫不在于来自人的仁之善,那么宗教信仰在哪里?’这时,主教说:‘朋友,你这样说,是因为你不了解唯信称义的奥秘;不了解它们,就不能从内在知道得救之道。你的道是外在的平民百姓之道。若你愿意,就走这条道;不过,要知道,一切良善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因此,在属灵之事上,人凭自己根本什么也做不了。那么,人如何凭自己行出系属灵之善的良善呢?’
“对此,与他们对话的这位英国人愤慨地说:‘我比你们自己还清楚你们称义的奥秘;坦白告诉你,在你们的这些内在秘密里,除了幽灵外,我什么也没看到。宗教信仰不就是承认并热爱神、避开并憎恶魔鬼吗?神不就是良善本身,魔鬼不就是邪恶本身吗?全世界但凡有宗教信仰的人,谁不知道这一点?承认并热爱神不就是行善吗?因为善属于神、来自神。避开并憎恶魔鬼不就是不作恶吗?因为恶属于魔鬼、来自魔鬼。你们行为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为完全称义并得救的信,或也可说,你们唯信称义的行为,教导要行出属于神并来自神的任何良善了吗?教导要避开属于魔鬼并来自魔鬼的任何邪恶了吗?根本就没有!因为你们已经认准这二者当中都没有任何救恩。你们的状态中的信,就是你们称之发出并完善的信,是什么呢?不是和行为中的信一样吗?当你们将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良善都排除在外时,这信如何得以完善?你们声称:‘救恩乃是恩典,人怎能凭出于自己的任何良善得救呢?’还有:‘除邀功之善外,还有什么善是来自人的呢?然而,基督的功德就是全部;所以,为了救赎行善会将唯独属于基督的东西归给自己,因而还会渴望自称为义、自行拯救。’再有:‘当圣灵运作一切事,无需来自人的任何协助时,那人如何能行善?当来自人的一切善本身不是善时,那么何必要有来自人的辅助之善呢?’诸如此类。
“这些不就是你们的奥秘吗?但在我眼里,它们纯粹是人为的狡猾和诡计,目的是为了能除掉好行为,也就是仁爱的良善,以牢固确立你们的唯信。你们因这样做,所以才在这些事上,总体上在属于教会和宗教信仰的一切属灵之事上,把人看成木头,或无生命的雕像,而不是看成照神形像所造的人,并且理解或认知和意愿,相信和热爱,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官能已经并不断被赋予他,完全如同他自己的;尤其在属灵的事上,因为人正是它们而为人。如果人在属灵的事上不貌似凭自己思考和行动,那么信是什么?仁、敬拜是什么?教会和宗教又是什么?你们知道,仁就是出于爱向邻行善。然而,你们却不知道何为仁;而事实上,仁是信的灵魂、生命和本质。由于仁是全部,所以当除去仁时,信岂不成了死信?死信无非是幽灵。我之所以称其为幽灵,是因为使徒雅各称没有好行为的信不仅是死的,甚至是苦毒的。’
“这时,当听到自己的信被称为死的、恶毒的,是幽灵时,两位主教中的一位勃然大怒,扯下头上的教冠,扔在桌子上,说:‘我不再戴上这教冠,直到向我们教会信仰的仇敌报了仇。’然后,他边晃着脑袋边嘟囔说:‘那个雅各!那个雅各!’教冠上有一个盘子,上面刻着:‘唯信’。这时,有一个怪兽突然从地里冒出来,它有七头,脚似熊脚,口像狮子的口,和启示录(13:1,2)所描述的那只兽一模一样;这兽的像还被造出来叫人拜(启示录13:14,15)。这个怪兽将教冠从桌子上抢过来,扯了扯帽檐,把它戴在七头上;接着,它脚下的地裂开了,这怪兽沉入地狱。看到这一幕,这个主教大叫起来:‘暴行,暴行!’于是,我们离开了他们;看哪,我们眼前出现了台阶,我们便拾级而上,回到地上,得见天日,就是我们原先所在的地方。”这些事是智慧的英国人告诉我的。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